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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本区2009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和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长质技监〔2009〕17号
产生日期: 2009-06-15
发布机构: 长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本市标准创新,进一步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研成果通过标准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成果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09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和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并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奖和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文件。按照通知精神,上海市长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本区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及个人的标准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凡符合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均可按统一的申报时间和要求提出申报。我局自2009612日起630,接受本行政区标准化成果奖申报单位的申报受理工作。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及推荐与评审程序等相关内容均可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查询和下载(网址为http://www.shzj.gov.cn)

 

联系人:黄芄之、范效羽 

联系电话:6283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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